【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
國民黨當初未提竹竹苗合併升格申請,也否決了彰化縣與雲縣嘉縣的升格申請。
地方制度法之前修法,是在國民黨主政之下:
之前九十六年五月四日(2007年)修地方制度法,讓台北縣可以有法源先成為準直轄市然後直接升格,之後的桃園縣也可以有法源先成為準直轄市然後直接升格
之前九十八年四月三日(2009年)修地方制度法,讓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可以有法源合併升格。
2009年6月23日首波審查,有臺北縣、桃園縣、彰化縣、臺中縣與臺中市、雲林縣與嘉義縣、臺南縣與臺南市、高雄縣與高雄市提出申請。審查結果確定臺北縣、臺中市縣及高雄市縣升格,其餘淘汰。
2009年6月29日再召開的會議中,行政院認為臺南市縣「為南部地區的產、學、研科技重鎮。未來合併改制後,將可作為雲嘉南地區的核心都市」等理由,宣布通過。
2005(94年)~2009(98年) 竹竹苗三縣市的縣市長並未提出合併升格申請
新竹縣 國民黨 鄭永金
苗栗縣 國民黨 劉政鴻
新竹市 國民黨 林政則
資料來源:
1.地方制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40003
2.中選會資料庫 https://db.cec.gov.tw/
3. 維基新聞
臺灣再添直轄市
https://zh.m.wikinews.org/zh-tw/%E8%87%BA%E7%81%A3%E5%86%8D%E6%B7%BB%E7%9B%B4%E8%BD%84%E5%B8%82
參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