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上繳的稅款與縣市民創稅能力可視為對國家的貢獻度, 理論上貢獻度越高的地方與人民應該受到更多的照顧, 但是各縣市補助款的多寡與上繳稅額似乎並無實際關聯, 此處就來探討一下此情況, 與其他縣市是否有資格進行合併升格.
在此先說明一下國稅與地方稅, 此篇所探討的是上繳的國稅部份.
國稅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煙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營業稅等八種(91年度增列煙酒稅);
市稅分為印花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娛樂稅及契稅等七種,另尚有教育捐及罰鍰二種。
此處以 97 年桃園縣政府主計處公佈的資料來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