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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

2015 各縣市財政狀況評比 -- 中央補助款

資料來源 :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縣市重要統計指標查詢系統 

這是將中央補助各縣市的 "補助及協助收入(百萬元)" 與 "統籌分配稅收入(百萬元)" 兩者相加所得到的,可以視為中央補助各縣市的總補助款。可以看到新竹市繳交的國稅排行第六,繳交上千億的稅,上繳所得稅排行全國三 (105年度 (2016) 各縣市繳稅實徵淨額統計資料--國稅部分),但所得到的補助是倒數第五。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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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歲入(百萬元)
定義:依預算法第六條規定稱歲入者,謂一個會計年度之一切收入。自88下半年及
89年度起不包括債務之舉借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
註記:1.指決算審定數。2.為會計年度資料,88年度(含)以前係指上年7月
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89年度係指88年下半年及89年,90年度以
後與曆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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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歲出(百萬元)
定義:依預算法第六條規定稱歲出者,謂一個會計年度之一切支出。自88下半年及
89年度起不包括債務之償還。
註記:1.指決算審定數。2.為會計年度資料,88年度(含)以前係指上年7月
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89年度係指88年下半年及89年,90年度以
後與曆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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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歲入來源別-補助及協助收入(百萬元)
定義: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之移轉稱為補助,反之則為協助。
註記:1.指決算審定數。2.為會計年度資料,88年度(含)以前係指上年7月
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89年度係指88年下半年及89年,90年度以
後與曆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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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稅課收入-統籌分配稅收入(百萬元)
定義:稅課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款項。
註記:1.指決算審定數。2.為會計年度資料,88年度(含)以前係指上年7月
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89年度係指88年下半年及89年,90年度以
後與曆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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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自籌財源比率(%)
定義:自籌財源比率。
公式:87、88年公式:[(歲入-補助及協助收入-融資性收入)/歲入]*1
00。89年公式:[(歲入-補助及協助收入)/歲入]*100。90年以後公式:[(歲入-補助及協助收入-統籌分配稅收入)/歲入]*100
以後公式:[(歲入-補助及協助收入-統籌分配稅收入)/歲入]*100
註記:1.指決算審定數。2.為會計年度資料,88年度(含)以前係指上年7月
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89年度係指88年下半年及89年,90年度以
後與曆年相同。3.自90年度起統籌分配稅收入不包含於自有財源。4.自
101年度起改稱為自籌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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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融資需求-歲入歲出差短(百萬元)
定義:歲出與歲入間之差額。
公式:(歲出-歲入)
註記:1.指決算審定數。2.為會計年度資料,88年度(含)以前係指上年7月
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89年度係指88年下半年及89年,90年度以
後與曆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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