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頁

2010年12月29日

是不是直轄市, 差很大

之前曾找到統籌分配款辦法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 99年版本

也討論過各縣市上繳稅款與中央補助款情況

各縣市上繳稅款與中央補助款情況探討


其實從統籌分配稅款的公式就可看出差很大 :

總額之百分之六十一分配直轄市、百分之二十四分配縣(市)、
百分之九分配鄉(鎮、市)。
簡單來算, 五都加桃園也準用直轄市分配, 61% 
分給六個直轄市與準直轄市, 平均每個可分到 10.17%左右.

其他16縣市, 只能分 24%, 平均每個縣市可分配到 1.5%,
平均相差 6.78倍. 這是用平均算法來算的, 
實際的分配可以差到 10 倍以上.

假設以竹苗三縣市合併來做範例, 沒有升格平均加起來也只有 4.5%, 
但若升格, 此時的情況為大家都是直轄市, 
全國大概有十個直轄市 
(原來六個加上竹竹苗, 彰投, 雲嘉嘉, 宜花東, 屏東併入高雄), 
這樣平均每個直轄市都可分到 10%. 
是不是比不是直轄市還多一倍以上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