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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日

竹竹苗當然有資格合併升格直轄市

地方制度法
第4條(直轄市、市及縣轄市設置標準):
人口聚居達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原台中市與台南市都沒有達到 125 萬人口的門檻, 是合併台中縣與台南市才升格的.

所以我主張竹竹苗合併升格 (合併後的人口約150萬已超過 125 萬的門檻).




我們就從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來看.

政治 : 竹苗是客家人聚集的區域又有不少閩南人, 閩客各半的情況在政治上有獨特性.

經濟 : 竹科+四期(竹南基地)是台灣相當重要的經濟基地. 連私人籌設的台元園區產值都與中科相同. 可見竹苗的經濟在台灣所占的地位. 可參見 : 2009 各縣市工商業狀況 

文化 : 新竹是古城, 比台中還早. 請參見 : 新竹古城 , 新竹自古文風鼎盛, 進士第為第一位以台灣籍人士考上進士的清朝進士,鄭用錫族人之宅,其父鄭崇和及弟鄭用鑑皆為道光初年北臺文風之倡導者,鄭用錫為第一個台灣本籍赴京考中的進士,官至禮部鑄印局員外郎,花翎四品銜,故被稱為開臺進士或開臺黃甲。新竹城煌為都城煌, 全台位階最高 (有台北人與台南人對此有疑問, 不過事實目前就是如此).

都會 : 新竹都會區獨立於台北與台中都會區, 範圍涵概竹竹苗三縣市. 請參見 : 台灣的都會區 , 政府的資料將新竹列為次都會區是沒有將苗栗北部的人口列入, 如果以生活圈來看, 南至後龍造橋(甚至通宵三義)北到湖口新豐都是以新竹為核心的生活圈, 此區域人口已達百萬人.



不管是人口數, 或是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 竹竹苗合併升格直轄市當然有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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