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1年5月7日以府教學字第1010051030號函發布
中華民國101年8月3日以府教學字第1010094098號函發布修正
參考網站: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官方網站
http://12basic.edu.tw/index.php
竹苗三縣市12年國教專區
新竹市:http://12basic.hc.edu.tw/
新竹縣:http://dyna.hcc.edu.tw/campus/web/index.php?wid=318
苗栗縣:http://basic12.mlc.edu.tw/front/bin/home.phtml
雜誌報導整理:
《十二年國教》15區超額比序原則完整版
http://www.parenting.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32311
竹苗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五、比序項目及運作模式
免試入學不得訂定入學門檻或條件,且除得以國中學生在校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之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作為比序項目外,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均不得採計。其辦理方式如下:
(一) 當參加免試入學學生之登記人數,未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學校之招生名額,全額錄取。
(二) 當各高中高職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依「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表」分階段比序。比序項目包括均衡發展、多元學習表現、國中教育會考等。
(三) 比序順序:
1. 第一順序:由均衡發展、多元學習表現、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積分進行加總,依學生之總積分進行比序。
2. 第二順序:第一順序比序同分,則依均衡發展積分進行比序,依序以本項總積分、扶助弱勢、志願序進行比序。
3. 第三順序:第二順序比序同分,則依多元學習表現總積分,進行比序。
4. 第四順序:第三順序比序同分,則依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積分進行比序,依序為會考換算積分之總分、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寫作測驗等科目。
5. 第五順序:如經過上述比序順次,總分仍相同,由免試入學委員會採電腦隨機抽籤決定。
(四) 附表1所列各項比序項目積分結算日由本推動小組另行公告之。
竹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表修正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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