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稅捐實徵淨額:
只看新竹市,單單新竹市就超越台南市。
新竹縣市合計,則超越桃園市與台南市。
竹竹苗合併計算,則超越台中市、桃園市與台南市。
可見竹竹苗合併升格直轄市是絕對合情合理的。
比較平均每人稅賦,不慣是單看新竹市,或是新竹縣市合併計算,或是竹竹苗合併計算,都是僅次於台北市,超越其他五直轄市。
註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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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戶籍登記人口數(人)
定義:指在某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於統計標準日不論其是否住在戶內,均
為該地區之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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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稅捐實徵淨額(千元)
定義:指各項稅捐在本年度內之徵起數減除退稅數,不論本年度或以前年度均包括在
內。
註記:為會計年度資料,88年度(含)以前係指上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
,89年度係指88年下半年及89年,90年度以後與曆年相同;不包括關
稅、礦區稅及公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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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平均每人稅賦(元)
定義:平均每一人之稅捐實徵淨額。(不包括關稅、礦區稅及公賣利益)
公式:(稅捐實徵淨額/年度中人口數)
註記:為會計年度資料,88年度(含)以前係指上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
,89年度係指88年下半年及89年,90年度以後與曆年相同。
●稅捐實徵淨額(千元)
指各項稅捐在本年度內之徵起數減除退稅數,不論本年度(資料來源:財政部)
註記:為會計年度資料,88年度(含)以前係指上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
,89年度係指88年下半年及89年,90年度以後與曆年相同;不包括關
稅、礦區稅及公賣利益。
●年度中人口數(人)
(上年度底人口數+本年度底人口數)/2(資料來源:內政部)
註記:88年度(含)以前,以上年6月底加當年6月底數字除以2,89年度資料
係88年6月底加89年12月底數字除以2, 90年度以後係上年底加當
年底數字除以2。
註解2:
新竹縣市的平均每人稅賦(元) = 新竹縣市實徵淨額/新竹縣市戶籍人口數
竹竹苗的平均每人稅賦(元) = 新竹縣市實徵淨額/竹竹苗戶籍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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