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營利事業銷售額:
只看新竹市,單單新竹市就超越台南市。
新竹縣市合計,則超越台南市,接近桃園市。
竹竹苗合併計算,則超越台中市、桃園市與台南市。
可見竹竹苗合併升格直轄市是絕對合情合理的。
比較人均營利事業銷售額,單看新竹市,則超越所有的直轄市。新竹縣市合併計算,或是竹竹苗合併計算,都是僅次於台北市,超越其他五直轄市。
註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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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戶籍登記人口數(人)
定義:指在某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於統計標準日不論其是否住在戶內,均
為該地區之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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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營利事業銷售額(千元)
定義: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依規定申報或核定之銷售額。
註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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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營利事業銷售額(元)=(營利事業銷售額(千元)*1000)/戶籍登記人口數(人)
新竹縣市的人均營利事業銷售額(元) = 新竹縣市營利事業銷售額/新竹縣市戶籍人口數
竹竹苗的人均營利事業銷售額(元) = 新竹縣市營利事業銷售額/竹竹苗戶籍人口數
新竹縣市的人均營利事業銷售額(元) = 新竹縣市營利事業銷售額/新竹縣市戶籍人口數
竹竹苗的人均營利事業銷售額(元) = 新竹縣市營利事業銷售額/竹竹苗戶籍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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