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縣市重要統計指標查詢系統
將『統籌分配款』與『補助及協助收入』一起作圖,可以看出很多縣市的『統籌分配款』雖然較少,但是『補助及協助收入』卻不少,所以要看『總補助』才能反映真正的各縣市補助情況。
例如新北與高雄的統籌分配款拿的比台北市少,但是其他補助比台北市多了一倍以上,所以總補助新北第一,高雄第二,台北市的總補助只有第三。
而台中、台南、桃園的統籌分配款都是200多億,但是其他補助比統籌分配款還多,所以台中市的總補助為575.1億,只比台北市的577.4億少2億而已,而桃園總補助438.4億,台南總補助約490億。
反觀繳稅比台南直轄市還多的新竹市,統籌分配款只有48.4億,其他補助只有52.8億,總補助只有101.2億
真正要喊補助不公的應該是台北市與新竹市才對!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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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歲入來源別-補助及協助收入(百萬元)
定義: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之移轉稱為補助,反之則為協助。
註記:1.指決算審定數。2.為會計年度資料,88年度(含)以前係指上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89年度係指88年下半年及89年,90年度以後與曆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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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稅課收入-統籌分配稅收入(百萬元)
定義:稅課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款項。
註記:1.指決算審定數。2.為會計年度資料,88年度(含)以前係指上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89年度係指88年下半年及89年,90年度以後與曆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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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項:總補助(百萬元)
計算:總補助(百萬元)= 補助及協助收入(百萬元)+ 統籌分配稅收入(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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