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竹苗區劃歷史地理交通財政經濟統計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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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6日

新竹縣市合併升格,鄉鎮區可以大建設

 

【新竹縣市合併升格,鄉鎮區可以大建設】


不少非新竹人在講台中縣市合併升格導致原縣治豐原邊陲化,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導致原縣治新營邊陲化,所以新竹縣市不要合併升格。


不是新竹人通常不了解竹北和新竹市的情況!


如果新竹縣市合併升格,竹北市區與新竹市區就是大新竹的蛋黃區,有充裕的經費補助才有可能將建設擴展到外環的新豐、湖口、竹東、寶山、香山,這些鄉鎮區並不會被邊緣化。


如果沒有合併,以新竹縣市這麼少的補助,依然只能集中在各自的市區發展,反而更不利其他鄉鎮區的發展而更邊緣化。


拿台南做例子是很不適當的,一方面是新竹市45萬人繳稅就超過千億,超過一百八十萬人的台南市。另一方面是原台南縣治新營與原台南市區的地理距離有一大段距離,與新竹市和竹北市的情況完全不同。


大新竹區域圖

有足夠的經費就可以環狀擴展





至於苗栗要不要一起合併升格?

就看竹竹苗三縣市的民意,是同意新竹縣市合併升格的多,還是竹竹苗三縣市合併升格的多!


台灣重區劃,新竹先升格

http://fongthinger.blogspot.com/2021/09/blog-post_12.html






2021年9月15日

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 2

 

【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 2】

本篇列出之前地制法修法的時程與修法內容,及台中市當初爭取升格的情形。

觀察的重點如下:


1. 修法的時間是在縣市長(直轄市長)選舉前。

2. 修法的內容讓台北縣符合準直轄市,也讓台中縣市可以合併升格。

3. 當時台中主張修法將升格門檻下修到 100萬人。

4. 當時的台中市市長曾率1百多位市府主管和地方民代,北上立法院陳情。


地方制度法 立法歷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40003

九十六年五月四日(2007年)修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二項,原第二項至第四項,依序改列第三項至第五項,並酌作文字修正。為考量人口及產業高度密集地區升格直轄市之實質困難,及行政效能之迫切需求,特增列第二項,明定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者,在改制為直轄市前,得準用直轄市之人事組織及財政規模。準用直轄市之事項,包括直轄市議會之會期(第三十四條)、直轄市議會之組織準則(第五十四條)、直轄市政府首長、副首長及各機關首長之任免(第五十五條)、直轄市政府之組織準則(第六十二條)、直轄市稅依本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六十六條)、直轄市收支依本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六十七條)以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之規定。

九十八年四月三日(2009年)修地方制度法,修正條文第二項增訂縣(市)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之依據。合併改制雖涉及行政區域之調整,惟為簡併其行政程序,故排除將來會完成立法之行政區劃法之適用。


維基新聞

2009年6月23日 臺北縣、臺中市縣及高雄市縣升格。

2009年6月29日 臺南市縣通過合併改制直轄市案。


中選會資料庫

(https://db.cec.gov.tw/)

民國98年 (2010年) 縣市長選舉,台北縣、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未選舉。

民國99年 (2010年) 11月27日直轄市長選舉 


以下兩則新聞可看出當時台中市爭取升格的說法與做法。


相關新聞:


台中縣市合併升格 胡志強:縣市民長久期許

https://www.taiwannews.com.tw/ch/news/776424

2008/10/30


盧秀燕提出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爭取台中市升格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901&pid=10410

96年 5月30日

【立法委員盧秀燕國會研究室96年 5月30日新聞稿】

立法委員盧秀燕為了解決台中市升格直轄市的法令限制,再接再勵地提出「地方制度法」法律修正案,以回應台中市地方各界人士對於升格直轄市的殷殷企盼。這項法律修正案在盧秀燕的爭取協調下,於昨日(五月卅日)下午在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開始進行審查工作。

台北縣獲升格一案,使台中的民眾深感政府施政「重南北、輕中部」,台中市長胡志強遂於本月十五號60歲生日,帶著1百多位市府主管和地方民代,北上立法院陳情;而連續八年提出台中升格法案的立委盧秀燕不屈不撓繼續提出「地方制度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此修正草案是針對日前已修正的地方制度法版本為準,主要修正有三處。首先,將第四條第一項中關於人口聚居須達一百二十五萬人才得設直轄市的標準降低為一百萬,以利現行設籍於台中市人口達一百零四萬的現況;再來是將第二項「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之後加上「或市人口聚居達一百萬人以上口」,讓達到升格標準的縣市,可先適用直轄市的行政層級規格。最後是將第三項設市的標準從一百二十萬降低為一百萬,使得設市的標準為五十萬人以上未滿一百萬人,為台中市升格作暖身。

盧秀燕表示,地方升格應該以區域均衡發展及人口密度為首要考慮,而不應該以人口數作為限制,否則以台灣人口分佈不均衡的現象,台中永遠也升不了格。因此由此次觀修法的重點,不只將省轄市升格人口調降為一百萬人;而且也強調升格的要件應以政治、經濟、文化、工商發達、自治財源、交通便利及公共設施安全為主要考慮。

為了爭取台中升格,謀取台中民眾權益,盧秀燕這項升格法律修正案,還大公無私的廣邀台中市其他七位立委共同連署,希望以超黨派、跨區域的理念,讓台中得以升格。


參考文章:

【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

https://fongthinger.blogspot.com/2021/09/blog-post_13.html


【台灣重區劃,新竹先升格】

https://fongthinger.blogspot.com/2021/09/blog-post_12.html

2021年9月13日

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

 【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

國民黨當初未提竹竹苗合併升格申請,也否決了彰化縣與雲縣嘉縣的升格申請。



地方制度法之前修法,是在國民黨主政之下:


之前九十六年五月四日(2007年)修地方制度法,讓台北縣可以有法源先成為準直轄市然後直接升格,之後的桃園縣也可以有法源先成為準直轄市然後直接升格


之前九十八年四月三日(2009年)修地方制度法,讓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可以有法源合併升格。


2009年6月23日首波審查,有臺北縣、桃園縣、彰化縣、臺中縣與臺中市、雲林縣與嘉義縣、臺南縣與臺南市、高雄縣與高雄市提出申請。審查結果確定臺北縣、臺中市縣及高雄市縣升格,其餘淘汰。


2009年6月29日再召開的會議中,行政院認為臺南市縣「為南部地區的產、學、研科技重鎮。未來合併改制後,將可作為雲嘉南地區的核心都市」等理由,宣布通過。


2005(94年)~2009(98年) 竹竹苗三縣市的縣市長並未提出合併升格申請

新竹縣  國民黨  鄭永金

苗栗縣  國民黨  劉政鴻

新竹市  國民黨  林政則



資料來源:


1.地方制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40003


2.中選會資料庫  https://db.cec.gov.tw/


3. 維基新聞

臺灣再添直轄市

https://zh.m.wikinews.org/zh-tw/%E8%87%BA%E7%81%A3%E5%86%8D%E6%B7%BB%E7%9B%B4%E8%BD%84%E5%B8%82



參考文章:


台灣重區劃,新竹先升格

2021年9月12日

台灣重區劃,新竹先升格

 【台灣重區劃,新竹先升格】


【只要對縣市人民有利,政治又有何妨】


新竹縣市合併升格,或是竹竹苗合併升格,【有人說是政治考量】,其實只要對縣市人民有利,政治又有何妨!


說實在,不管是贊成方或反對方,哪一個不是政治考量!


回顧之前地方制度法也不是沒有修法過:


之前九十六年五月四日(2007年)修地方制度法,讓台北縣可以有法源先成為準直轄市然後直接升格,之後的桃園縣也可以有法源先成為準直轄市然後直接升格


之前九十八年四月三日(2009年)修地方制度法,讓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可以有法源合併升格。


然後98年12月的縣市長選舉,台北縣、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沒有參與,改成99年11月的直轄市長選舉。


桃園縣也在100年升格準直轄市,102年改制直轄市,103年升格直轄市參與直轄市長選舉。


這些難道不是政治考量?


現在反對新竹升格的,當時可有反對台中、新北、台南、高雄、桃園升格?



有人說現在不是提出的時機


那麼,適當的時機是甚麼時候?

這些質疑的人,甚麼時候有提出或主張過新竹縣市合併升格,或是竹竹苗合併升格?


提出來要引起人民注意,要引起中央政府重視,這樣的提出就是好的時機!



有人說是為某人量身訂做


就算真的合併升格了,也是要經果選舉,人民願意投票給他才選的上,大家都可參選,只要能獲得人民支持就能選上,這是怎樣的量身訂做?


之前的五個直轄市升格案是不是也是量身訂做?

而且新竹升格了,各政黨都可以來選,誰敢說一定選得上?所以是為誰量身訂做了?



有人說修改財劃法比較重要


2020年(109年度)國稅實徵淨額

新竹市 1,217 億元

新竹縣    502億元

苗栗縣    223 億元


新竹縣市 1,719 億元

竹竹苗     1,942 億元


直轄市

台北市 7,454 億元

新北市 1,797 億元

桃園市 1,382 億元

台中市 1,439 億元

台南市    840  億元

高雄市 1,789 億元


新竹市 45 萬人口國稅超過 180萬人口的台南市。

新竹縣市 100 萬人口國稅超過 200萬以上人口的桃園市與台中市。

竹竹苗 150 萬人口國稅超過 200萬及300萬以上人口的高雄市與新北市。


看看補助:


新竹市  統籌 44.9億+一般 26.05億=合計 70.95億元

新竹縣  統籌 45.41億+一般 55.27億=合計 100.68億元

苗栗縣  統籌 52.39億+一般 79.14億=合計 131.53億元


台北市  統籌 441.17億+一般 83.71億=合計 524.88億元

新北市  統籌 337.48億+一般 66.64億=合計 404.12億元

桃園市  統籌 214.27億+一般 48.83億=合計 263.10億元

台中市  統籌 280.49億+一般 78.26億=合計 358.75億元

台南市  統籌 205.97億+一般 144.82億=合計 350.79億元

高雄市  統籌 318.83億+一般 132.53億=合計 451.36億元


請問新竹縣市這種繳稅多補助少的不公義情況,財劃法要怎麼修才能給新竹一個公道?


而且財劃法修改曠日廢時,要修可以,先讓新竹升格拿到更多的補助之後再慢慢去修。



有人說不能只有新竹升格,其他縣市也要升格


就算真的將地方制度法下修人數限制到100萬,也不是只有新竹可以提出申請,全台灣各縣市都可以提出申請。


之前的升格,就有臺北縣、桃園縣、彰化縣、臺中縣與臺中市、雲林縣與嘉義縣、臺南縣與臺南市、高雄縣與高雄市申請升格。第一波只通過台北縣、台中縣市、高雄縣市。台南縣市則是以歷史文化優勢獲得部份委員發言表達支持,後送至行政院再次審議。同月29日再召開的會議中,行政院認為臺南市縣「為南部地區的產、學、研科技重鎮。未來合併改制後,將可作為雲嘉南地區的核心都市」等理由,宣布通過。桃園縣則是等到人口數達到200萬時取得「準直轄市」地位後升格。


所以想升格的縣市,應該都要支持這次修法將地方制度法下修人數限制到100萬才對。



有人說要區域重劃,不能只有新竹升格


之前的升格本來就是政治考量,所以行政重劃是必須的,但是區域重劃涉及範圍太廣,曠日廢時,這是一定要做的,但是先讓新竹升格,還給新竹一個公道之後,再慢慢討論調整。




參考文章:


竹竹苗應該升格為直轄市

http://fongthinger.blogspot.com/2010/10/blog-post.html


再談 竹竹苗應該升格為直轄市

http://fongthinger.blogspot.com/2020/04/blog-post.html


台灣是需要行政區重新劃分, 但不是如此隨便的合併升格

http://fongthinger.blogspot.com/2010/10/blog-post_2304.html


論政府五市行政區劃之繆誤

http://fongthinger.blogspot.com/2010/11/blog-post_5414.html


新竹縣市為什麼要合併, 除非合併是升格直轄市 !

http://fongthinger.blogspot.com/2010/12/blog-post.html


是不是直轄市, 差很大

http://fongthinger.blogspot.com/2010/12/blog-post_6694.html


是不是直轄市, 差很大 2

http://fongthinger.blogspot.com/2017/05/2.html


依照地方制度法全台都是直轄市是最快平衡城鄉差距的方法

http://fongthinger.blogspot.com/2011/05/blog-post_21.html


108年度 (2019) 各縣市繳稅實徵淨額統計資料--國稅部分
https://fongthinger.blogspot.com/2020/04/108-2019.html



補充說明:地方制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40003


立法歷程

九十六年五月四日(2007年)修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二項,原第二項至第四項,依序改列第三項至第五項,並酌作文字修正。為考量人口及產業高度密集地區升格直轄市之實質困難,及行政效能之迫切需求,特增列第二項,明定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者,在改制為直轄市前,得準用直轄市之人事組織及財政規模。準用直轄市之事項,包括直轄市議會之會期(第三十四條)、直轄市議會之組織準則(第五十四條)、直轄市政府首長、副首長及各機關首長之任免(第五十五條)、直轄市政府之組織準則(第六十二條)、直轄市稅依本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六十六條)、直轄市收支依本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六十七條)以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之規定。

九十八年四月三日(2009年)修地方制度法,修正條文第二項增訂縣(市)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之依據。合併改制雖涉及行政區域之調整,惟為簡併其行政程序,故排除將來會完成立法之行政區劃法之適用。



維基新聞


【2009年6月29日訊】 中華民國行政院當地時間中午宣布:臺南市縣通過合併改制直轄市案。連同上週確定升格的臺北縣、臺中市縣及高雄市縣,明年起臺灣地圖出現5個直轄市。 此次升格原因可溯至馬英九於總統選舉期間提出的三都十五縣構想。為兌現政見,其當選後推動地方制度法修正,賦與地方縣市政府經議會同意後有權申請升格,再由中央做最後定奪。 由於中華民國規定直轄市人口需達125萬以上,符合的臺北縣、桃園縣、彰化縣在會議通過後即送件內政部。人口不符者則以「合併升格」方式達成,如臺中縣與臺中市、雲林縣與嘉義縣、臺南縣與臺南市等;較為特別者為高雄縣,雖然相鄰的高雄市已為直轄市,仍由合併方式申請升格。 首波審查於6月23日進行,在學界及官方組成的審查委員開會後確定臺北縣、臺中市縣及高雄市縣升格,其餘淘汰。特別的是臺南市縣以歷史文化優勢獲得部份委員發言表達支持,後送至行政院再次審議。同月29日再召開的會議中,行政院認為臺南市縣「為南部地區的產、學、研科技重鎮。未來合併改制後,將可作為雲嘉南地區的核心都市」等理由,宣布通過。 預定升格之市縣,其首長及議員之任期將順延2010年以與既有直轄市選舉同步,而既有縣之下的鄉鎮市選舉則不再進行。其他包括門牌及身份證換發、道路或行政區整併及重新命名亦將緊接進行;而初審未過的桃園縣由於人口196萬,可望在幾年內援用地方制度法,取得人口200萬以上的「準直轄市」地位。


2021年9月10日

新竹縣市賦稅等效人口

 新竹縣市和頭份苗栗實際人口數:

實際人口數(七月份)

新竹縣 573,385

新竹市 452,807

頭份市 104,906

竹南鎮   87,307

新竹都會區已達 1,218,405 人,接近直達市門檻的 125萬人。


新竹縣市等效人口已超越現有部分直轄市:

賦稅已是直轄市等級

以平均稅賦來看,新竹縣市是有 2百萬的人口數。


2019年

全國總計平均每人稅賦 99,486.11 (元)

新北市平均每人稅賦 67,593.71 (元)

桃園市平均每人稅賦 84,976.49 (元)

臺中市平均每人稅賦 71,821.00 (元)

臺南市平均每人稅賦 68,245.42 (元)

高雄市平均每人稅賦 86,990.31 (元)



新竹市 2019 年稅捐實徵淨額 129,497,880 (千元)

等同全國 1,301,668 繳稅人口

等同新北市 1,915,827 繳稅人口

等同桃園市 1,523,926 繳稅人口 

等同台中市 1,803,064 繳稅人口 

等同台南市 1,897,532 繳稅人口 

等同高雄市 1,488,647 繳稅人口 


新竹縣 2019 年稅捐實徵淨額 61,098,809 (千元)

等同全國 614,144 繳稅人口 

等同新北市 903,913 繳稅人口 

等同桃園市 719,008 繳稅人口 

等同台中市 850,710 繳稅人口 

等同台南市 895,281 繳稅人口 

等同高雄市 702,363 繳稅人口


新竹縣市 2019 年稅捐實徵淨額 190,596,689 (千元) 

等同全國 1,915,812 繳稅人口 

等同新北市 2,819,740 繳稅人口 

等同桃園市 2,242,934 繳稅人口 

等同台中市 2,653,774 繳稅人口 

等同台南市 2,792,813 繳稅人口 

等同高雄市 2,191,011 繳稅人口 


2019新竹縣市繳稅與直轄市排序

2019新竹縣市繳稅等效人口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