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竹苗區劃歷史地理交通財政經濟統計探討

本部落格文章歡迎非商業用途、學術研究用途引用或轉貼,惟請註明出處為風林火山部落格,並請附本部落格網址 http://fongthinger.blogspot.tw/。

本部落格於2021年12月3日超過30萬瀏覽人次

2011年6月10日

2009 家庭收支-平均每戶可支配--以區域計算

根據前一篇 各縣市歷年家庭收支-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

與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縣市重要統計指標查詢系統  中的各縣市戶數資料, 從公式 :


指標項:家庭收支-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元)
定義: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
指標項:戶籍登記戶數(戶)
定義:於統計標準日之戶籍登記戶數。

公式:可支配所得/總戶數

先反推回去縣市合併後的區域總支配所得再除上該區域的總戶數, 就可得到該區域的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元).

排序如下 :



沒有留言: